退貨與退款政策
一般退換貨
在本店購買的商品,在顧客同意負擔寄回運費的前提下,可申請退貨或換貨。請回覆本店寄出的訂單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絡;確認後我們會提供退換貨方式。
下列商品無法退換:
- 送達後已超過 7 天(第 8 天起)的商品
- 曾經使用的商品
- 因顧客原因造成髒污或損壞的商品
- 特價商品
- 非由本店售出的商品
- 已刻字或個人化的商品
退回商品送達後,我們會依原付款方式於 3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
瑕疵、運送損壞或寄錯商品
請於送達後 7 天內,將可看出問題的照片寄至 shizen.okinawa@gmail.com。我們會負擔運費並安排更換;若無庫存可更換,將辦理退款。
冷靜期
日本的訪問銷售冷靜期制度不適用於顧客主動造訪本網站的網路購物。